| | | | | | | | 【发布时间】:2009-01-08 【发布人】:贵州妇讯 【部门】:办公室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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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30日,贵州省召开全省工青妇工作座谈会。会议听取了各市州地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编委办、省委党校、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文化厅、省建设厅、省地税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省直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意见》即省委25号文件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青妇工作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强工青妇工作。中共贵州省委副书记王富玉在会议上作重要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林明达出席会议,副省长刘晓凯主持会议。
王富玉同志在讲话中回顾总结了2006年12月全省工青妇工作会议召开以来,贵州省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省委25号文件精神的情况,对全省工青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当前,各级工青妇组织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抓好交通和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进城镇化,围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围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围绕解决民生问题,选好切入点,找准着力点,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把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起来,凝聚起来,为确保中央和省委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发挥优势和作用。要适应时代要求,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创新服务领域,创新工作载体,努力在富有时代特征、体现地方特色、具有群团特点上找到工作创新的突破口,推动工青妇工作再上新台阶。
王富玉同志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工青妇工作。要按照省委25号文件要求,切实把工青妇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政治上重视、工作上支持、政策措施上保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要把工青妇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的总体格局,建立健全以党建带动工青妇建设的工作机制。下大力气解决好基层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机构、编制人员和报酬问题,切实保障工青妇组织机构的稳定和健全。要加大政府投入,加强职工、青少年、妇女儿童活动场所和设施建设,努力为工会、共青团、妇联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和社会环境。要重视关心工青妇干部的培养、交流和使用,不断增强工青妇组织的活力凝聚力。

会议现场

贵州省妇联主席吴坤凤汇报省妇联贯彻意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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