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4日审议通过稿)
各位执委:
我代表常委会向执委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07年的主要工作情况
200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全国妇联的指导下,各级妇联组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全省工青妇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认真履行妇联职能,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发挥优势、真抓实干,以发展激发活力、以维权促进公平、以服务凝聚人心、以协调整合资源、以宣传扩大影响,团结动员广大妇女为构建“和谐贵州”贡献力量,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胡锦涛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妇女工作的正确方向,全面推进妇联工作
各级妇联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十七大、胡锦涛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全省工青妇工作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按照全省的部署,省妇联认真学习并及时下发了妇联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通知,提出了具体意见。省妇联班子成员带队奔赴农村,面对面向妇女群众宣讲十七大报告主要内容,请十七大女代表向机关及农村妇女骨干培训班宣讲十七大精神;各地妇联积极组织各种类型专题学习,以出专刊专栏、召开座谈会、开展演讲比赛等形式向广大妇女群众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掀起学习十七大精神的热潮。
2007年省妇联的工作得到全国妇联领导的关怀,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全国妇联名誉主席彭珮云亲临省妇联视察,对做好新时期的妇联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胡锦涛总书记于2007年对妇联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后,省委石宗源书记、王富玉副书记等领导先后对做好我省妇联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王富玉副书记还亲临妇联机关视察,并多次听取妇联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省妇联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级妇联深受鼓舞,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和省委领导的指示精神,落实全省工青妇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意见》,全面推进妇联工作。
(二)激发妇女活力,促进妇女发展
各级妇联着力推进城乡妇女的统筹发展。一是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深化“双学双比”活动内容,以“巾帼示范村”为抓手,通过女能手的辐射带动作用和“母亲水窖”、“小额信贷”等项目支持,帮助农村妇女发展生产、增收致富。全年各级妇联建立“巾帼文明示范村”195个,其中有4个村被全国妇联确定为全国“巾帼示范村”,并获得8万元发展资金。各级妇联加大对新农村建设联系点指导力度,深入点上调研,引进资金,因地制宜,帮助当地妇女培育种养基地,修路搭桥、建水窖和沼气池,抓好典型,推广经验。第6、7期“母亲水窖”项目建成并通过了检查验收,省妇联又争取到第8期“母亲水窖”项目资金120万元,继续在我省部分县实施,解决当地群众饮水困难。二是积极开展“巾帼建功”活动,规范“巾帼文明示范岗”评选制度和标准,表彰先进,树立典范。2007年全省各级“巾帼建功”活动协调小组表彰了“巾帼文明示范岗”305个,“巾帼建功”标兵390人。
各级妇联积极协调,争取各种培训经费,开展城乡妇女技术培训,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农村实用技术和进城务工妇女、下岗失业妇女的实用技术和从业技能培训班,提高了妇女技能,增强了农村妇女增收致富能力,促进了城镇妇女就业和再就业。各级妇联共举办各种类型培训班2147期,培训妇女22.2万人次。仅省妇联就争取培训项目资金40万元,举办全省“巾帼示范村”骨干培训班等,培训妇女3000余人次。
(三)用真心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各级妇联从促进公平正义、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切实履行好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基本职能。省妇联积极参与《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正案)》的修订工作,与省人大内司委、法工委共同对实施办法(修正案)进行调研和论证,该办法已于2007年3月30日十届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实施。该办法的出台,对维护我省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贵州”发挥重要作用。各级妇联以“深化妇女普法教育,促进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结合“五五”普法,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系列活动, 加大对妇女权益保障法、贵州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贵州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妇女普法大讲堂活动,推进我省妇联系统社区普法维权宣传工作,提高了妇女法律意识。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发展新的基层工作载体,扩大妇女维权志愿者队伍,拓展妇联维权工作平台,省妇联在辅正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有力地推动了妇女维权宣传工作的开展。热情接待来访群众,依法耐心解答群众信访问题,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解决群众信访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据统计,全年各级妇联共接待来访、来电、来信1万余件。除引导上访妇女合理有序地表达利益诉求外,还对经济困难的上访妇女给予了必要的救助。
加大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重大案件的督办力度,同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作坚决斗争,各级妇联全年督办重大案件30余件,如,省妇联及时关注×县两名教师等“强迫女学生卖淫案”、×县被拐妇女等案件,督促当地妇联协调各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汇报,督促司法机关查办,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四)用真理引导妇女群众思想
各级妇联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儿童优先原则,积极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进党校、进机关、进社区,努力营造有利于两性平等和谐发展的社会氛围。省妇联通过参加省政协、省委宣传部等部门举办的理论研讨会和征文活动、邀请妇女问题研究专家到省委党校开设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讲座,提高领导干部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意识,推进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
各级妇联充分利用和发挥省内各大报刊、电视台品牌栏目、妇联主办的妇女网站和妇联内部刊物的宣传作用,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妇女工作和妇联工作,宣传爱岗敬业、奋发有为的先进妇女典型,宣传邻里团结、家庭和睦的典型,在广大妇女中倡导和谐精神、弘扬文明风尚,引导妇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断提高妇女的思想道德水平。全年县以上妇联表彰了“三八红旗手”1600余名,“三八红旗集体”300余个。
省妇联与省体育局成功举办第二届贵州“千万妇女健身活动展示大赛”,全省9个市、州、地和省直机关、企业的13个代表队、450多人参加了比赛,并选拔出优秀运动员组成贵州妇女代表团,赴北京参加“全国第三届亿万妇女健身活动展示大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推动了我省妇女健身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了“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的社会氛围。
各级妇联认真落实全国妇联为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征集文物的任务,共上报文物302件,其中三级以上文物163件,超额完成征集280件文物的任务。
各级妇联努力发挥在家庭教育工作中的牵头、指导和推进作用,深化“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依托家长学校,向家长传播正确的家教知识,科学的家教理念,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省妇联牵头制定并下发实施《贵州省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并组织开展2007年家庭道德教育宣传实践月活动。为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在家庭教育主阵地的作用,省妇联主办并与省教育厅、省关工委共同召开家长学校工作推进会,总结交流各地开办各级各类家长学校的工作经验,表彰了63个家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27名先进个人,其中21个先进集体和9名先进个人受到全国妇联的表彰。全年各级妇联举办家庭教育讲座900余场次,听众达40万次。在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上省妇联就家庭教育工作作了专题发言。省妇联还印制发放“双合格”宣传资料10万余册;以迎奥运为主题开展贵州省第五届“我做合格小公民”征文活动;组织各地开展“贵州省喜迎北京奥运、描绘多彩贵州、放飞心中梦想”幼儿绘画活动,收到幼儿绘画作品3088幅,并在“六一”期间进行了表彰。
(五)用真情关心妇女儿童的疾苦
各级妇联积极筹集社会慈善资金,认真实施“春蕾计划”和“母亲健康快车”项目,尽心竭力地帮助解决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省妇联共筹集资金157万元,修建8所春蕾学校;实施了年资助资金324万元和288万元的中石化春蕾助学和中石化春蕾高中生项目,受助女童8700名、女高中生2400名;实施了年资助资金71.4万元的香港海鸥助学项目,受助贫困大学生433名。各级妇联争取了社会各界的爱心资助达250余万元,资助贫困女童5000余人。省妇联连续两年开展“恒爱行动”,2007年春节前将6000余件毛衣送给孤残和贫困儿童;年底又启动了新一轮的“恒爱行动”,收到的2080斤爱心毛线,已全部被爱心人士领取,编织好的毛衣已在2008年的春节期间陆续送到孤残和贫困儿童手中。省妇联引进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在织金、思南等地捐赠价值100万元的图书,建立了100个“香江爱心图书室”,受益学生达5万余名。开展“爱长城·爱视界--关爱弱视儿童”义诊活动,使39名贫困弱视儿童赴北京进行免费治疗。
各级妇联认真实施“母亲健康快车”项目,为城乡妇女送健康理念、健康知识、健康服务,开展宣传咨询活动2900余次,发放卫生知识和妇幼保健知识宣传资料70万份,发放药品价值36万元,为23万名妇女进行义诊。各级妇联利用节假日积极开展送文化、送科技、送卫生“三下乡”、“春风送温暖”、“计生帮扶”等活动,开展慈善捐助活动,弘扬乐善好施美德,发动社会力量爱心帮扶困难和受灾妇女儿童。还联合省残联、省卫生厅继续实施好“复明11号”项目,为1794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施行复明手术;联合贵阳现代女子医院,开展“女性健康特别援助行动”大型公益活动,向近千名贫困妇女、女农民工每人发放1000元健康援助卡;与省人才交流中心联合举办“春风送岗位、巾帼喜就业”专场招聘会,组织125家企业进场,提供岗位580多个,4000多人入场,420人达成初步意向;组织省女企业家协会会员开展“春风送岗位行动”,有2000多名妇女群众参加了登记、咨询活动。还组织女企业家慰问计生特困户,到艾滋病感染者“爱心园”开展座谈、帮扶,召开关爱女农民工座谈会等活动。省妇联与有关部门一起在贵州电视台5频道共同筹办“一缕阳光”大型公益节目,为贫困妇女儿童搭建了一个社会助困的平台。
关心儿童成长,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特殊群体的生存发展。“六一”期间,各级妇联针对留守、流动儿童积极开展慰问活动,组织社会各界向他们送去慰问金、学习用品等价值达100多万元。深入开展留守儿童调研,从学习、生活、身心健康等方面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行动和特色活动,营造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及流动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省妇联积极牵头开展成立农村留守儿童专题工作组的准备工作,收集总结和推广宣传各地妇联关爱留守儿童的典型事例。
(六)构建和谐家庭,促进社会和谐
各级妇联不断深化各类特色家庭创建活动,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和“美德在农家”示范点,开展评选表彰。全省县以上妇联创建“五好文明家庭”近2500户,“美德在农家”示范点173个。省妇联评选表彰了第六届省“五好文明家庭”44户,其中25户家庭获全国表彰;开展“绿色家庭”评选表彰活动,11户家庭获全国表彰。各级妇联还广泛开展“整脏治乱”宣传,动员广大妇女群众积极参与“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开展国防教育进家庭宣传普及活动;开展“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宣传环保理念和环保知识,号召广大家庭以实际行动节约资源能源。
各级妇联深化“平安家庭”、“无毒家庭”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对妇女群众的艾滋病“面对面”宣传,继续深入开展家庭助廉教育活动。省妇联认真抓好“廉政文化进家庭”试点工作,总结家庭助廉教育活动的经验,在全省廉政文化建设经验交流现场会作了典型发言。
(七)创新工作机制,督促“两个规划”实施
在完成国家“两纲”中期监测评估督导的基础上,省妇儿工委调整充实了省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召开了总结表彰大会,全面总结我省“两个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表彰实施贵州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50个先进集体和50名先进个人;举办妇儿工委业务知识培训班,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副主任万燕在省级培训班上作“两纲”知识专题讲座,提高妇儿工委办专兼职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在各级妇联举办的培训班上开设“两个规划”专题讲座,宣传并提高对实施“两个规划”重要性认识。各地还积极督促地县两级政府全面落实妇儿工委办编制、人员和经费。
省妇儿工委办与省直目标办积极沟通,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共同下发《对实施贵州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行目标绩效考评的通知》,年底组织了9个考评组对省直27个成员单位实施“两个规划”进行专项目标绩效考评,并将专项考评结果报省直机关目标绩效办公室,督促了成员单位实施“两个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为推动“两个规划”终期目标如期实现奠定了基础。
对国家“两纲”示范市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督促,配合示范市区举办培训班,宣传“两纲”和“两个规划”。督促长顺县完成了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儿童纲要”实施项目的国家级督导,得到了督导组的好评。
(八)加强调查研究和信息交流
各级妇联积极关注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整合社会研究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妇女干部、妇联基层组织、社会工作者队伍、巾帼志愿者队伍、学龄前儿童、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等情况调研。省妇联联合人大、政协委员开展学龄前儿童教育情况调研;联合贵州财经学院、贵州师范大学等大专院校专家学者,成立专题调研组深入贵阳、黔南、黔东南、毕节等地开展县乡妇女干部参政议政情况、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情况调研,完成《换届后贵州县、乡两级妇女干部参政议政情况及存在问题研究》、《贵州省农村在校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等课题报告,并通过有关专家评审,提供领导决策及工作参考。
各级妇联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贵州妇女网”建成并正式运行,新增了部分市州地妇联网站,扩大了信息交流力度。开展了妇联系统办公室工作及信息员的培训,信息员队伍不断壮大,信息的数量和质量有了明显提高。继续发挥《贵州妇讯》宣传和服务妇联工作的主阵地作用,为基层妇联提供了工作指导,为省女领导干部传递了妇联工作信息。
(九)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
坚持“党建带动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工作原则,把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妇联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基层妇联组织健全、人员落实、阵地巩固、工作活跃;加强与团体会员的工作联系与指导,健全妇女代表联系制度,积极构建以妇联基层组织为主体、以其他妇女组织为支撑的社会化、开放式的组织网络,努力实现组织覆盖、工作覆盖和服务覆盖的有机结合。省妇联组织开展了“争创先进妇联基层组织,争当优秀妇联干部”活动,对活动中的15个先进妇联基层组织,20名优秀妇联干部给予表彰。省妇联、省人事厅联合表彰了20个先进妇联基层组织,40名优秀妇联干部;有3个先进妇联组织、2名先进工作者受到了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妇联表彰;6个先进妇联组织和6名优秀妇联干部受全国妇联表彰。
省妇联制定下发了《2006—2010年贵州省妇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加大对妇联干部的教育、培训和锻炼力度。省妇联领导班子成员和9个市州地妇联主席到清华大学参与女性领导力培训,举办了涉及办公室业务、艾滋病项目等为内容的专题培训和县级妇联干部、乡镇妇干培训班6期,组织人员参加全国妇联在美国、瑞典、欧盟等地举办的各类培训,培训400余人次。各种培训班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为主要任务,以提高各级妇联干部专业化程度为目标,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妇女理论、前沿知识、业务技能等为主要内容,着力提高妇联干部的综合素质。
(十)扩大宣传,加强对外交流
2007年省妇联接待了澳门女公务员考察团、香港妇协考察团的来访;组织省直部门女领导干部和妇联干部到欧洲、日本、韩国、港澳考察培训;各级妇联还积极加强与其他省区妇联的交流,组团到广东、海南、江苏、上海、四川等地学习考察,交流了开展妇女工作的经验,增进了海外与港澳妇女对贵州的了解,增进了省区市妇联的友谊,扩大了交流与合作,在对外交往上发挥了妇联的宣传作用。省妇联还认真听取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对妇联和妇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各级妇联组织开展女领导干部联谊会年会活动,促进各级女领导干部的沟通与交流,拓宽妇女工作的覆盖面。
(十一)加强文明机关建设
各级妇联按照省委的部署,认真开展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抓理论武装,树正气,促进思想认识的提高;抓监督和自我教育,树勇气,促进班子建设和个人作风切实转变;抓整改措施落实,树求真务实风气,促进妇联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加强内部管理,整合资源,协调关系,促进和谐文明机关的建设。广大妇联干部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妇女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开展妇女工作、为妇女群众服务的水平,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工作状态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在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三维交点上,找准妇联工作的切入点,使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省直目标绩效考核中省妇联连续第4年获得一等奖。
2008年春节前,我省遭受了50年来罕见的持续大范围低温、雨雪和雪凝等重大天气灾害。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全国妇联也非常关注贵州的灾情,向贵州省委、省政府发来慰问信,并拨付省妇联赈灾款40万元。社会各界也向灾区人民献出爱心,香港惠明基金会捐助贵州100万元救灾款,其中专门安排30万元救助贫困妇女和儿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妇联党组高度重视抗灾救灾工作,认真研究部署,动员组织妇女投入到抗灾救灾工作中,将40万元赈灾款和省妇联及干部职工捐赠的3.5万元及时拨付各市州地妇联开展救灾慰问;香港惠明基金会的捐款也于春节后陆续发放到各地用于灾后重建工作。各级妇联组织响应号召,积极行动,给广大妇女儿童送去关爱和温暖,鼓励她们战胜困难,积极谋划灾后重建和生产,在抗灾救灾工作中发挥了“半边天”的作用。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各级妇联在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关爱和服务妇女儿童、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和指导的结果,是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位执委、各级妇联组织、广大妇联干部团结奋斗的结果。当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对妇联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重点难点问题时缺乏有效的资源协调,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有待于加强,妇联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等。
二、2008年的主要工作
党的十七大描绘了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为继续推动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实现党的十七大确定的目标任务,是包括广大妇女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共同使命。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强和改进党对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支持他们发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教育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作用,为妇联组织参与和谐社会建设指明了方向。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妇联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强化好字优先、能快则快的发展意识,坚持走具有贵州特色的科学发展之路”的要求,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妇女,推进城乡妇女统筹发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和谐家庭建设,着力解决“三农”问题、民生问题中涉及妇女儿童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着力提高妇女素质,着力加强妇联组织建设,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发挥优势、真抓实干,把新时期党对妇女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确保妇联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各级妇联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并与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妇联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扎实开展“与妇女群众面对面宣传十七大精神”活动,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努力做好联系妇女、服务妇女、教育妇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入手,协助党和政府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切实发挥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和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团结带领全省妇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断做出新贡献。
(二)加快步伐,促进城乡妇女协调发展
各级妇联组织要围绕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切实推进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增强发展协调性的目标,把促进城乡妇女共同发展作为重要任务,引导农村妇女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鼓励城镇妇女岗位建功,加大以城带乡的力度,努力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不断深化“双学双比”活动内涵,大力实施 “巾帼素质提升工程”,即在全省开展“5512”活动,一是创建50个“巾帼示范村”,二是建立50个以妇女为主的经济合作组织,三是培育1000名新型农村妇女骨干或农村女经纪人,四是培训20万名农村妇女。通过“巾帼示范村”创建,引领妇女全面参与新农村建设;通过提升妇女的组织化程度,引领妇女参与现代化农业建设;通过提高妇女的综合素质,培训新型女农民。通过开展“5512”活动,提高妇女群众素质,帮助农村妇女拓宽增收渠道,挖掘潜力,促进农村妇女发展生产,增收致富。各级妇联要加大农村实用技术和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力度,提高培训实效,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培训方式,开展适宜地区经济发展所需的适用技能培训,开展服务业特别是开办乡村旅游服务项目等知识培训,拓宽农村妇女视野,为农村妇女建设文明生态家园提供智力支持。继续实施好 “母亲水窖”、“母亲健康快车”、“小额循环金”等为妇女儿童办实事的品牌项目,改善贫困地区妇女生产生活条件,为妇女儿童提供有效的扶贫救助。
深入推进“巾帼建功”活动,推进城镇妇女建功立业。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鼓励广大妇女岗位成才,树榜样,创旗帜,以迎奥运为主题,以满意贵州为核心,在窗口行业大力开展“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拓宽“巾帼建功”活动领域。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引导妇女转变择业观念,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切实抓好城市失业妇女技能培训,为妇女就业再就业提供小额信贷、就业指导等服务,推动城镇妇女就业再就业工作。以“贵州省首届优秀女企业家”评选活动为契机,展示贵州企业发展中的巾帼英姿,发挥女企业家的带动作用,促进妇女创业就业。
目前我省的抗灾救灾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灾后重建工作正在全面有序展开。各级妇联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组织动员妇女群众及早投入春耕生产,帮助妇女群众认真检查春秋作物的受损情况,积极联系农业技术人员共同研究补种和替代措施,指导妇女群众及早准备生产资料,引导和帮助受灾妇女群众广辟生产自救门路;要充分发挥“巾帼示范村”的示范带头作用和“巾帼志愿者”的帮扶带动作用;要关心受灾贫困妇女儿童的生活,继续做好关爱单亲家庭的妇女儿童、下岗失业妇女、留守和流动儿童、贫困计生户子女、孤残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工作,争取多方支持帮助解决必要的生产资料,增强她们的生产自救能力,努力把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三)加强机制建设,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各级妇联要以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我省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为主线,深入推进“维权行动计划”,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加强依法维权、源头维权、实事化维权和社会化维权,推动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妇女儿童的根本利益;关注妇女维权工作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维权调研和维权服务,特别是做好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的相关权益工作的调研,为从源头参与我省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规制定打下坚实的基础。
以“亿万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为主题,大力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努力创新宣传形式,运用广大妇女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发挥“三八”维权周的法制宣传品牌效应,深入推进“妇女普法大讲堂”活动,扩大对妇女群众的法制宣传覆盖面,推动全社会形成自觉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自觉遵守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良好氛围,为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提高广大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其遵纪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水平和能力。
进一步整合资源、协调各方,使妇联维权机制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发挥好维权机制的整体效应。积极发挥各级妇女儿童维权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对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人民陪审员、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的指导和规范,提高维权机构的工作效应;注重发挥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妇联常委、执委和广大妇女代表的作用,进一步畅通代表妇女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渠道,努力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妇女儿童的切身利益。
以法律援助和服务为重点,做好信访维权工作。加强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维权公益服务热线等阵地建设,发挥省妇联维权公益服务热线“12338”和反家暴热线“16838198”的作用。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提高各级妇联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信访工作水平,使她们切实依据法律维护妇女权益,真实反映群众的呼声,引导上访妇女合理有序地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及时关注信访中反映出来的倾向性问题,研究妇女权益问题的新动态,不断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注重个案维权,推动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解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受侵害的问题;关注妇女儿童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继续推动建立各地维权资金,通过争取政府投入、项目申请等渠道,拓展妇女维权工作面,使妇女群众真正从中受益;充分利用“一缕阳光”大型公益节目平台,做好面向妇女儿童的帮扶救助工作和慈善公益事业。
(四)加强对妇女的宣传引导,促进和谐文化建设
各级妇联要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推动各级领导和决策层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将性别平等意识纳入制定和实施法规、政策的全过程;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进党校、进机关、进社区,努力营造有利于两性平等和谐发展的社会氛围,使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真正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要加强对妇女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教育,树立和宣传富有时代特色和符合时代要求的妇女先进典型,教育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注重发现和推荐妇女优秀文化,推动贵州文化繁荣发展。要继续完成好妇女儿童文物定向征集任务。
围绕2008奥运年的主题,开展 “贵州巾帼与奥运同行”系列活动,为“多彩贵州”添巾帼风采。一是举办妇女发展成就展,展示贵州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中的杰出成绩和突出贡献;二是在“三八”节期间举办“贵州巾帼展风采”颁奖晚会,表彰一批“三八红旗手”(集体)、优秀女企业家、“双学双比”女能手、“巾帼建功”标兵、“五好文明家庭”、优秀妇联组织等,展示和宣传我省妇女爱国、爱家的优秀品质及在平凡岗位上做出的不平凡的业绩;三是举行“迎奥运健身秧歌大赛”,展示新时期我省妇女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营造全民健身活动的氛围。
开展“文明新风进万家”系列活动。深化家庭创建活动的工作内涵,开展“平安家庭”、“廉洁家庭”、“学习型家庭”、“绿色家庭”创建活动和“美德在农家”活动,开展“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倡导和开展节水、节电、拒绝白色污染等实事化节能减排行动,以实际行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实现建设我省生态文明的目标作出贡献。
(五)做好家庭教育工作,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各级妇联要切实履行牵头指导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职责,维护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认真贯彻实施《贵州省十一五家庭教育工作规划》,与教育、关工委等部门合作加强对各级各类家长学校的指导,扩大家长学校的覆盖面,促进规范办学,提高办学质量,充分发挥并巩固家长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主阵地作用,努力培育家庭教育骨干队伍。要进一步深化“双合格”家庭道德教育宣传实践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和载体,增强活动的实效。
开展“共享蓝天 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大行动”,做好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争取成立全省农村留守儿童专题工作组,共同开展关爱留守、流动儿童的工作,拟在每县创建一所留守、流动儿童示范家长学校,适时召开留守、流动儿童家长学校经验交流会。各级妇联要加强对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等特殊儿童群体生存发展状况的调查研究,努力推动出台相关政策,使他们与其他孩子一起共享蓝天、健康快乐成长。
积极实施春蕾计划、安康计划,加强项目管理,并努力争取社会各界力量及资金,改善贫困地区儿童学习、生活条件。
(六)做好妇儿工委办工作,推动妇女儿童规划的实施
省妇儿工委办将在2007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行目标绩效专项考评的基础上,继续做好2008年的目标绩效专项考评工作,逐步完善考评机制,使专项考评工作更加规范。各市州地妇儿工委办要加强对实施“两个规划”的组织协调,对实施“两个规划”实行目标管理,已经开展此项工作的市州地要对考核工作进一步完善,未开展的市州地今年要全面启动,以强化各成员单位职责,推动我省妇女儿童规划的实施,确保规划目标的如期实现。
进一步加强对我省云岩区、仁怀市两个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示范单位以及长顺县实施儿童纲要项目县的督促工作,确保示范工作有效稳步推进。
进一步加强妇儿工委办公室建设。建立健全和完善地县两级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制度,督促地县两级政府全面落实妇儿工委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加强妇儿工委干部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妇儿工委专兼职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
(七)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扩大信息交流
要整合科研资源,积极联合妇联、党校、社科院、高等院校等研究机构,开展妇女问题研究。各级妇联要围绕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农村妇女维权等重点开展调研,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到困难比较多的妇女群众中去,摸实情、听真话、解难题,写出有份量的调查报告,提出有力的对策建议,为制定政策、解决问题提供科学依据。积极发挥“贵州妇女网”的作用,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和能力培训,加强妇联信息交流,扩大妇联工作宣传力度。
(八)实施强基固本工程,加强妇联基层组织能力建设
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的要求,以2008年为我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年为契机,实施强基固本工程,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各级妇联要始终坚持党建带动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原则,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妇联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妇联组织和干部的“双五能力”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努力开创妇联工作的新局面。
各级妇联要进一步夯实基础,着力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妇女组织的组建率,加强对妇联团体会员的指导,积极探索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建立妇联组织,努力实现组织覆盖、工作覆盖和服务覆盖。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乡镇妇联的工作机制,探索和总结妇联常委、执委联系制,妇女代表联系制,基层妇代会直选及妇代会+协会等模式,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实现妇联组织机制创新。做好村(居)委换届中推选妇女干部的工作,提高基层妇女参政议政的意识和能力。要把统战联谊纳入妇联工作的重要内容,扩大合作领域,拓展妇联工作的社会性、群众性、统战性和广泛性。继续深入开展妇联基层组织“争创优秀妇联组织、争当优秀妇联干部”活动,按照全国妇联创建妇联基层组织“100个示范县(市、区)、1000个示范乡镇、10000个示范村”的“百千万”示范创建活动的要求,积极创建国家级示范县、乡、村。
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妇联干部的综合素质。抓好妇联干部岗位培训,加强实践锻炼,增强妇联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以提高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增强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的本领为核心,努力提高妇联干部处理社会公共事务、整合社会资源、表达和维护妇女权益、开发和凝聚妇女人才等方面的能力,激发创造活力,增强工作实效性。
各位执委,让我们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按照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作出的战略部署和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树立“自强自信、开放创新,能快则快,团结和谐”的新时期贵州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将全省妇女儿童工作推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妇女十大的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