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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妇联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6.26”国际禁毒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6-04  【发布人】:贵州妇讯  【部门】:权益部  【阅读人数】: 2265

  各市、自治州、地区妇联:
  为迎接“6.26”国际禁毒日的到来,掀起禁毒宣传教育的新高潮,根据全国妇联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6∙26”国际禁毒日活动的通知》要求和省禁毒委的安排部署,我省各级妇联今年禁毒工作要围绕 “依法禁毒,构建和谐”的活动主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活动,依法开展面向广大妇女和重点人群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禁毒法》为重点,大力推进妇女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今年“6∙1”是《禁毒法》实施一周年纪念日,我省各级妇联要以“6∙26”国际禁毒日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禁毒法》宣传活动,掀起学习、宣传《禁毒法》的热潮;要广泛开展《戒毒条例》的宣传,动员全社会共同关爱和救助吸毒人员;要针对新型毒品滥用问题日益突出的情况,开展对妇女群众,特别是对青少年、妇女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要认真贯彻《全民禁毒教育实施意见》,配合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二、以“平安家庭”创建为依托,继续深化“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应围绕平安建设大局,要认真总结、推广“无毒家庭”创建活动的经验,加大家庭的防毒拒毒方面的能力建设;要结合全国妇联今年开展的“平安、健康家庭大行动”评选活动和“平安家庭”示范县、示范社区、示范户创建活动,推动建设“流动妇女平安之家”,引导家庭成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防范和自主参与。
  三、以人为本,认真做好吸毒戒毒妇女的帮教工作
  我省各级妇联要积极建立、发展壮大妇女禁毒协会、巾帼禁毒志愿者队伍,完善禁毒宣传教育基地(园地)建设,因地制宜组织好具有当地特色的各类活动;要动员社会共同关爱帮助涉毒妇女及其家庭,帮助他们克服困难,增强戒毒、回归社会的信心,巩固戒毒成效,减少复吸率。
  我省各级妇联要充分认识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认真扎实的宣传教育工作,真正形成全社会参与禁毒人民战争的良好局面。
  请各市、自治州、地区妇联将活动基本情况、做法、成效以及图片、音像等资料于2009年7月5日前报送省妇联权益部。


  联系人:邵俊玲
  电话:(0851)6577795(传真)
  Email:gzqyb12338 @163.com

                       贵州省妇女联合会
                       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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