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12月我到了凯里县委党校干训班学习;1982年1月到凯里县格冲公社当干部;1985年8月在凯里市挂丁镇当团委书记;同年9月在贵州省社会主义学院学习;1987年8月在凯里市挂丁镇当团委书记;1993年11月调到凯里市妇联当秘书;1999年6月任市妇联副主任科员;2001年12月任市妇联党组成员、主席;2003年2月至今当选为市六届、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1999年11月至2007年当选为黔东南州妇联第七、八届常委;2000年至今当选为贵州省妇女联合会八、九届执委。2006年11月当选为黔东南州第八届党代表。为了报答党和人民对我的关怀与培养,我从踏上市妇联的领导岗位后,就把全部的精力投入到党和人民的事业上,努力完成党和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近几年来,我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争取获得上级妇联资助161万元,资金用在龙场镇、炉山镇实施全国妇联第三、五期“大地之爱•母亲水窖冶项目,解决农村1075户,共5300多人的饮水困难;同时在龙场镇狗场村建60口生态沼气池;在三棵树镇建1所“春蕾中学冶,1所幼儿园,1个“安康远程教育室”又实施了国务院防艾办批准的“苗族侗族少数民族家庭预防和遏制艾滋病宣传教育”及中英全球基金妇女预防艾滋病“面对面”宣传教育项目工作。此外,还实施“中—加妇女法”项目性别平等战略培训者培训。
二、为加快农民脱贫步伐,争取全国妇联10万元资金在龙场镇建立了30亩的“双学双比”经济果林示范基地。以帮助农村增收为目标,深化“双学双比”活动和加大“巾帼科技致富工程”力度,在全市已建立30所妇女农民技术学校,授牌1000户妇女科技示范户,建立了“巾帼科技示范园冶2个,举办各种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班9期,培训妇女600余人。组织妇联系统帮扶190户贫困户,90户计生户已脱贫,协调“双学双比”成员单位物资、资金等帮助扶贫村建成提灌站、文娱室、计生室、综合养殖场等等;购买种子、化肥、农药等帮助贫困户18户,协调有关部门解决200多名下岗工人,实现了再就业的愿望。
三、做好妇女维权工作。为了做好维权工作,联合市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建立零家庭暴力预警机制的建议》得到了采纳。为了加大维权信访工作,市妇联建立了各级主席信访接待日,完善了市、乡、村三级信访接待网络机制,使维权信访工作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代”的结果,推动了市人大建立了妇女维权列席会议制度。并明确一名妇联副主席在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又在劳动监察部门担任劳动监察员。因此有效地保障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四、为了大力宣传贯彻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争取得到国家计生委2个西部女孩走进北京名额,选送我市“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结扎户”的家庭子女参加了“西部女孩走进北京”的活动。认真组织实施“春蕾计划”帮助162名失学、辍学的贫困女童重返校园上学,资助金额达12郾9万元,使重返校园学生安心读书。
妇联工作,是一份社会工作;社会工作涉及千家万户。要做好妇联工作,就要依靠党,依靠政府,依靠广大群众。多年来,我所做的一切工作都离不开党,离不开政府,离不开广大群众。在各级领导与相关部门地方群众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我的工作得以顺利地进行。得到了国家、省、州妇联和市委、市政府等领导的充分肯定。就此,我所领导的集体于2003年被全国妇联授予实施第三期“大地之爱•母亲水窖”优秀组织奖;被省妇联评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被州委宣传部评为“三下乡”活动先进集体;2005年被省妇联表彰为2001~2005年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冶被贵州省公民道德建设领导小组表彰为“双合格”家庭教育先进集体;被省妇联授予第五期“母亲水窖”项目实施先进集体称号。妇联业务目标连续两年被州妇联评为“一等奖”部门综合目标考核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二等奖”。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连续三年保持市“模范单位”称号。在全国开展“巾帼建功”活动中,我市妇联为号召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并对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做了相关的工作,其中凯里市地税局的妇女表现突出,成绩优异,2007年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称号。我个人于2007年被全国妇联、国家人事部、卫生部授予“全国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等称号。就我所获的荣誉,一切归功于党,归功于人民,归功于与我一起奋斗的姐妹们。我作为一名苗家女子,如今能成长为一名妇女干部,这是我们少数民族的荣幸,也是我的自豪。倘若我生在60年前的旧社会,那么人生的追求与进步则很难得到实现。所以我要感谢党,感谢人民。从今之后,我将一如既往,不骄不躁,恪尽职守,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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