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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勃发展中的贵州妇女事业
【发布时间】:2009-10-30  【发布人】:贵州妇讯  【部门】:办公室  【阅读人数】: 356

作者:吴坤凤  

  2005年,我从黔南州委副书记的岗位来到省妇联任主席。走进妇联,使我更感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对妇女事业倾注的心血和关怀;走进妇联,使我更深知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任重道远;走进妇联,使我更清楚肩负的责任重大。今年是新中国的60华诞,我和妇联众姐妹一起讨论如何为祖国生日献厚礼,表达妇女事业与祖国共奋进的喜悦心情,我们商定除开展各项活动庆祝外,出版一本记载我省妇女发展的图书,把妇女事业的发展、妇女干部的成长、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展现的风采呈献出来,以此感谢各级党委政府,感谢社会各界对妇女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同时也将它作为妇女姐妹交流的平台,相互启发、相互帮助,携手走向新的征程,去夺取新的胜利,去创造新的辉煌。
  我想倾诉的东西很多很多,但我更想与大家分享的是,贵州妇女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推进妇女事业发展的诸多情况。我在县州两级都担任过妇儿工委主任,现在又担任省妇儿工委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我亲历了贵州妇女发展规划实施的过程,我既是党妇女政策的组织实施者,又是党培养妇女干部政策的受益者。回顾贵州妇女发展规划促进贵州妇女发展的方方面面,既充满喜悦,也颇感欣慰。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国际社会对妇女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作为《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缔约国和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东道国,党和政府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舆论等手段,不断优化妇女发展环境,推动妇女平等参与、平等享有工作。1990年,国务院成立了妇女儿童协调委员会,1993年更名为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1995年和2001年相继出台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政府规划的形式明确了我国妇女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紧跟全国步伐,1994年1月贵州省人民政府成立了贵州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张玉芹、龙超云、吴嘉甫、刘鸿庥等多位省领导均担任过委员会主任,现在由省政府副省长刘晓凯同志担任此职。委员会已从成立之初的19个成员单位发展到现在的27个。
  1997年,省政府制定了《贵州省妇女发展规划(1996-2000年)》2001年出台《贵州省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坚持贯彻男女平等参与、共同发展、共同受益的原则,从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等六个方面确立了我省妇女发展的目标,鼓励男女携手合作,实现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按照妇女规划明确的发展目标和方向,在政府主导、妇儿工委牵头、部门分工落实以及全社会共同参与下,通过大力宣传、目标管理、项目促进、示范带动、跟踪监测等措施,我省妇女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权利得以进一步实现,妇女事业成就卓著,妇女工作成绩斐然。

妇女与男子共同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经过60年包括妇女在内的广大劳动者的辛勤劳动,我省经济有了长足发展,为保障妇女经济权利提供了物质前提。根据各阶段经济发展状况和妇女面临的就业挑战,我省通过开展职业培训、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提供政策优惠、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等措施,推动妇女资源权利的实现。全省“九五冶期间就业总人口50.02万,女性占44.5%,2007、2008年女性就业人口分别增至1077.3万和1085.3万,分别占就业总人口的47.24%和47%;由于外出务工等原因,目前妇女已占农村劳动力的60%以上,成为农村经济的主力军;女性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比例2000年几乎为零,到2007年分别达58.6万人、65.1万人、46.3万人、28.3万人;职工生育保险近10多年来发生了质的飞跃,1995年参保职工仅为0.24万人,2000年为0.43万人,2007年已达38.3万人。

妇女参与决策和民主管理的机会越来越多


  针对不同时期妇女参政的问题与特点,我省出台并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妇女以各种形式的参与决策、管理和监督。2008年全省女公务员达4.1万,占公务员总数的24%,省级党政部门女干部配备率达70.49%,比2000年提高26.7个百分点;地级党政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已达100%;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达98.86%;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42%,村民委员会为18%,呈逐届提高趋势;我省全国十一届人大66名,代表中有女代表15名,占代表总数的22.7%,省人大女代表比例为25.6%,政协女委员的比例为23.1%。


妇女教育事业取得跨越式进步


  我省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确立科教兴黔发展战略,教育被摆在优先发展地位,九年义务教育开始有计划分阶段实施,各级各类教育取得重大进展,妇女接受各级各类教育的比例不断扩大。全省各级财政用于教育事业的投入不断加大,2009年已达226.64亿元。针对农村学生存在的实际困难,我省从2005年起实行“两免一补冶(免费提供教科书、免学杂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每学期为193.23万名中小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为50多万名贫困初中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2006年起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所有中小学生实行免收学杂费政策,2008年起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全部学杂费;“春蕾计划冶等项目的实施,为贫困女童接受教育提供了积极的帮助。2000年以来,我省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2008年全省初中毛入学率达95.9%;“两基冶人口覆盖率2006年达100%,并于2009年通过国家检查验收。
   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同时,我省还注重发展妇女成人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大力开展以农村妇女为主要对象的“巾帼扫盲行动”、“巾帼成才行动”、“双学双比”活动,增加妇女接受职业培训的机会,为妇女的生存发展提供条件。
 

妇女健康状况明显改善

  我省通过加大投入,强化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大力宣传健康知识等,改善医疗水平低下、卫生资源匮乏、妇女健康水平低的局面。70~80年代,已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卫生医疗网络;2000年开始,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在我省实施,由最初48个县逐步扩展,2009年已覆盖全省,对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和促进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起了巨大的作用。全省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995年仅为18.32%,2000年为25.8%,到2007年提高到62.89%,2008年已达66.8%;孕产妇死亡率1990年为238/10万,2000年为156.4/10万,2008年为67.25/10万。此外,妇女的生殖健康、三期冶保护等逐步得到重视,妇女健康状况日益改善。

妇女获得有效的法律保护


  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同时,我省还注重从源头上加强维权,2005年出台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2006年修订了《贵州省实施掖妇女权益保障法业办法》并通过省人大每年组织召开妇女维权联席会议、设立妇女法律援助站、建立“110”反家庭暴力报警中心等,建立社会化维权网络,保护和尊重妇女的意识得到社会广泛认同。
针对拐卖妇女犯罪活动,我省从上世纪80年代起多次开展专项反拐行动,解救被拐妇女。我国第一个国家级反拐文件《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0年)》出台后,我省率先于其他省区市出台“实施方案”建立协调合作、综合治理反拐工作机制,开展普法宣传、对易受害人群提供教育服务等反拐综合治理工作。

妇女生存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各级各部门还通过各种措施,为妇女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采取知识竞赛、电视专题、培训、上街宣传咨询,利用展板、宣传车、发放宣传册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儿童优先原则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整治出版物市场,加大网吧查处力度,优化社会环境,营造有利于妇女儿童发展的舆论氛围。
  加大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投入,大力推进污染防治,组织开展以火电厂为重点的大气环境综合治理,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荒山造林和封山育林等生态建设保护工作,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力度,改善儿童妇女发展的自然环境。2008年回复植被248万亩,已建成自然保护区130个,面积达96万公顷;出境河流达标率达83.3%;农村改水受益率、自来水普及率、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达75.56%、55.86%、33.74%。
  回顾贵州妇女60年的发展历程,我们欣慰地看到,我省妇女事业成就辉煌。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制约与影响,我省妇女的生存、发展及权益保障状况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全面实现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任重道远。我们坚信,有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成员单位的通力协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省妇女事业必将绽放新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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