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发布时间】:2009-12-16 【发布人】:组织部 【部门】:组织部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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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铜仁地委、行署高度重视妇联组织建设工作,地区妇联积极争取重视,着力加强协调配合,促进“党建带妇建”工作新进展。 2009年11月,铜仁地区妇联联合地委组织部、地区人事局,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妇女委员会工作的意见》。
《意见》从高度重视妇委会工作、加强机关和事业单位妇委会自身建设、选配好妇委会干部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并明确了妇委会主任享受所在单位中层干部政治经济待遇等问题。《意见》对进一步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对进一步团结妇女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建功立业,促进妇女事业新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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