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发布时间】:2010-03-09 【发布人】:权益部 【部门】:权益部 【阅读人数】:
547
|
| |
3月2日上午黔西南州妇联副主席俞蜀波同志,副调研员、州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李黔英同志代表妇联到妇保院看望产妇小花(化名),并给她送去了慰问品,躺在医院床上的小花眼里含着晶莹的泪花,紧紧握着妇联同志的手,深情地说:“谢谢各位领导,谢谢您们对我的关心。”
3月1日上午,一名怀胎十月的妇女到州妇联反映,自己快要临产了,但却找不到“男友”,而且身无分文,在兴义举目无亲,无法到医院生小孩,只好到州妇联求救,请求您们帮助我。
州妇联领导经过详细的了解,得知她叫小花,今年27岁,是江西省赣州市都县田头镇江背村大方坝组的人。2006年在深圳打工时认识了兴义市则绒乡的男子唐某某,一来二去,俩人有了来往,并于2009年5月怀孕,唐某某坚持女方打掉孩子,而小花却以多种理由未把孩子打掉,直到2009年11月唐无奈,面对黄渐渐增大的肚子,只好把黄带回老家,经过几番协议黄都未同意打掉孩子,于是唐就采取逃避的态度,不再和黄见面,黄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只好自己租了一间屋居住,直到临产还找不到唐,只好到州妇联求助。
州妇联核实情况后,及时与州妇保院取得联系,直接把小花送到妇保院,李黔英同志一直在医院陪同,直到晚上8点多钟小花顺利产下一男婴,看见母子平安,方才离开。
3月2日,李黔英同志经过几番周折终于联系上唐某某,并叫其当日赶到州妇联,否则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刑事责任,经过李黔英同志长达一小时耐心细致的劝说,唐终于答应到医院照顾黄,一月后再协商大人、小孩的问题。李黔英同志、兴义市妇联主席杨桂荣同志等亲自把唐送到医院,当刚生产的黄看到妇联的同志带着唐到达病床前,感动得泣不成声。
李黔英同志当场对具体事项作了交待,一定要唐照顾好刚生产的黄和婴儿,确保母子生活。
在当今社会中,妇女无疑是处于弱势的地位,这就需要广大妇女更加自尊自重,用合法的权益来维护自身的利益,使自己的生活处于合理合法之中。
州妇联将对此事进行跟踪。
州妇联副调研员李黔英了解产妇的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打印】【关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