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开展贵州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活动 |
| | 【发布时间】:2010-04-08 【发布人】:权益部 【部门】:权益部 【阅读人数】:
406
|
| | 按照全国人大、全国妇联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的总体要求,我省九个地(州、市)开展了全面的自查工作。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2010年4月6—7日,由省人大内司委主任罗光彪、副主任吴道生、省妇联副主席吴爱平带队,省、市人大内司委、妇联有关人员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组赴贵阳市清镇市、修文县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抽查工作。
检查中,执法检查组首先听取了清镇市、修文县政府领导及人大、法院、公安、司法、妇联、工会、计生、教育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本地开展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汇报。接着检查组与与会人员进行了座谈,对妇女政治、劳动、农村妇女土地等权益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讨论分析,并对今后妇女权益保障法在执法主体、妇女政治权利权利、经济权利、农村老弱妇女的权益保护等问题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见。

在清镇市开展执法检查。

在清镇市开展执法检查。
省妇联副主席吴爱平在会上作重要发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打印】【关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