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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优势动员组织广大妇女积极投身抗震救灾工作
【发布时间】:2010-04-16  【发布人】:贵州妇讯  【部门】:办公室  【阅读人数】: 590

  4月14日7时49分,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发生7.1级地震,给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极为关怀,迅速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对抗震救灾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15日,全国妇联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妇联组织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采取有力措施,团结动员广大妇女为抗震救灾作出应有的贡献。
  通知要求青海省各级妇联组织,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动员组织妇女积极投身抗震救灾第一线的各项工作。要组织妇女积极参加现场救援、灾民安置等工作,竭力保护妇女儿童的生命安全,尽最大努力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要引导灾区妇女群众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全力搞好抗灾自救。要及时了解灾区妇女儿童的需求,组织开展有力量、有实效、有影响的帮扶工作,为灾区妇女儿童解决实际困难。要在妇女群众中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对灾区各族人民的亲切关怀,宣传社会主义制度的无比优越性,宣传中央和省委关于抗震救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扎实做好情绪疏导、心理抚慰、矛盾化解等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大局。
  通知要求非地震灾区的妇联组织,要发挥优势、整合资源,开展支援抗震救灾的工作。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大力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充分利用各地妇女发展基金会、儿童少年基金会等公益平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捐助活动,筹集支持抗震救灾的资金和物资,努力为灾区妇女群众抗灾自救、发展生产送温暖、献爱心。
  通知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要凝聚力量、团结一心、形成合力,共同帮助灾区妇女儿童重建美好家园。要科学有效地安排和落实援助灾区妇女儿童进行灾后重建的具体项目,充分利用各类城乡、区域妇女合作发展工作平台,调动和发挥巾帼文明岗、巾帼示范村以及各类巾帼和家庭志愿者的作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救助工作,帮助灾区妇女尽快恢复和发展生产、抓紧灾后重建。
  请各市州地妇联按照全国妇联通知精神开展活动,并及时将活动信息报送省妇联办公室。
  联系人:夏 菲
  联系电话:0851-6892173
  E_mail:gzflxx@sina.com

                      

                  贵州省妇女联合会
                                 201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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