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毕节地区到纳雍、赫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执法检查 |
| | 【发布时间】:2010-04-12 【发布人】:贵州妇联 【部门】:办公室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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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8日,毕节地区人大工委副主任赵英旭带领地区妇联有关工作人员一行,深入纳雍县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在纳雍县召开了座谈会,会上,纳雍县副县长王海英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汇报,县人大、妇联、劳动人事局等单位负责人作了补充。
赵英旭对纳雍县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工作成绩作了充分的肯定,同时也指出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此次检查,提出了几点意见和建议:1、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力度,增强妇女自我保护意识;2、加大对妇女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力度;3、加大对广大农村妇女的劳动技能培训,为创业就业提供技术支撑;4、大力发展种养殖业,加大3个30万亩(30万亩茶叶、30万亩牧草、30万亩经果林)基地建设,解决部份妇女就业问题;5、抓教育,不断提高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
4月8日,地区人大工委副主任路鸿、内务司法处副处长范有贤、地区妇联主任明忠琴一行深入到赫章县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在赫章县召开了座谈会,会上,赫章县副县长李庭贵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汇报,相关单位负责人作了补充。
检查组对赫章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尤其是对赫章县县直机关妇委会主任享有同级行政职务待遇这一政策的实施给予了高度评价,但也指出了工作中的不足。在此次检查会议上,落实了赫章县无维权解困资金的问题,赫章县决定拿出5万元作为今年的维权解困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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