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妇女联合会文件
黔妇通字〔2010〕30号
各市、自治州、地区妇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两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纪念“三八”妇女节100周年大会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中国妇女十大提出的“妇女成才支持行动”,进一步加强妇联组织的能力建设,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妇联干部队伍,全国妇联决定近期继续面向全国开展地县妇联干部科学发展专题培训。现将我省组织地县妇联干部参加全国妇联第十三期科学发展专题培训班的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0年7月5日至7月15日。
二、培训地点
全国妇联人才开发培训中心天津基地。
三、培训对象
全省各地县妇联分管妇女发展工作的领导干部共30人。
(其中黔南州、黔东南州,铜仁地区各4名,其余各市、州、地3名),省妇联带队干部1名。
四、培训内容
1.立足发展,创新实践,扎实做好新时期妇女发展工作;
2.新时期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创新发展;
3.国际交流与合作;
4.促进城乡妇女创业就业政策与措施;
5.三农政策与国家扶贫开发形势及任务;
6.提升领导干部的决策与执行力;
7.女领导干部心理素质与修养;
8.促进就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9.实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提高妇女健康水平;
10.妇联组织如何建设成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论坛。
五、培训方式及考核
培训采用专题讲座、座谈研讨、实地考察等方式。参训人员经考试合格,由主办单位颁发结业证书。
六、有关事项
1. 请各市(州、地)妇联认真填报、汇总参训人员登记表,于6月20日前上报省妇联(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同时各地安排领队一名);
2. 往返交通费及每人培训费500元由参训人员所在单位承担。其它费用由全国妇联承担,培训班不接待随行人员;
3. 参训人员每人提交一篇反映城乡妇女发展的工作经验交流材料(2000字以内),参加培训期间的论坛;
4. 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请自带洗漱用具、水杯和拖鞋,请自备常用药品和晨练所需衣物;
5. 参训人员携带身份证,于7月5日下午2:50以前,到全国妇联办公楼一楼会议室报到,下午3:30统一乘车前往天津培训基地;(需到省妇联集中出行的请在《学员登记表》中注明,也可由各地组织统一出行后到全国妇联会合)
6. 7月14日返回北京,7月15日全天返程,自行返回的参训人员尽可能提前预订往返火车、飞机票,与省妇联带队人员一同返回的请同时在《学员登记表中》注明。
联系人:陈莉丽
电 话:(0851)6577717 18984857790
传 真:(0851)6577717
E-mail:fazhanbu38@126.com
附件:《2010年全国地县妇联干部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贵州省妇联
二0一0年六月四日
主题词: 组织 参加 培训 通知
贵州省妇联办公室 2010年6月7日印
(共印15份)
2010年全国地县妇联干部科学发展专题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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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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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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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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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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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其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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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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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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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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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登记表上注明是与省妇联带队干部同行还是以市州地为单位自行前往北京后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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