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妇联
文件
贵州省体育局
黔妇通字〔2010〕33号
关于开展创建全国妇女健身示范站点和妇女健身
辅导员示范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妇联、体育局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结合实际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深化妇女健身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妇女的身心健康素质,全国妇联开展了创建全国妇女健身示范站点和妇女健身辅导员示范培训工作。现将我省开展这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
以1000个全国妇女健身示范站点的命名,以点带面,推进妇女健身活动的蓬勃开展。2010年—2012年,分三年对以上示范站点的妇女健身辅导员进行培训。我省按照分配名额,做好推荐报送工作。
二、活动安排
全国拟在2010年8月上旬全民健身日之际,为1000个全国妇女健身示范站点授牌命名,并举办首期妇女健身辅导员示范培训。届时,我省将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三、申报工作
(一)健身示范站点创建标准
1、有固定的活动场地、较完备的健身设备和器材、能长期坚持开展丰富多彩的妇女健身活动。
2、有若干热心妇女健身事业的妇女健身辅导员,能够积极参与健身站的组织管理工作,带领妇女常年开展健康向上的健身活动。
3、健身示范站点有较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和较丰富的健身指导资料,能得到当地妇联、体育部门和广大妇女群众的认可。
4、健身示范站点有较广泛的社会影响,能够在节假日或重大活动中组织相关展示活动并代表本地区参加妇女健身活动表演,能在当地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申报方式
各市、州、地妇联、体育局及有关单位按照健身示范站点创建标准和名额分配表(附后)所分配名额,经认真推荐、严格把关,向省妇联宣传部提交申报表(附后),经省妇联、省体育局共同审核后上报批准。
(三)申报时间
请各市、州、地妇联及有关单位于2010年7月8日前将申报表等材料报送省妇联宣传部。
四、工作要求
各级妇联组织和体育部门要共同努力,积极配合,建设好全国妇女健身示范站点,指导和帮助妇女健身示范站点开展丰富多彩的健身活动,把妇女健身示范站点办成深受妇女群众喜爱的、在享受健康的同时能够愉悦身心、提高身体素质的妇女活动阵地。
省妇联宣传部地址:贵阳市中华北路242号财源宾馆4楼
邮编:550004
联系人:陈慧 谭有燕
联系电话:0851—6894669(传真) 6578651
邮箱地址:xuanchuanbu7777@sina.com
附件:1贵州省推荐全国妇女健身示范站点名额分配表
2全国妇女健身示范站点申报表
贵州省妇联 贵州省体育局
二○一○年七月五日
附件1
全国妇女健身示范点贵州省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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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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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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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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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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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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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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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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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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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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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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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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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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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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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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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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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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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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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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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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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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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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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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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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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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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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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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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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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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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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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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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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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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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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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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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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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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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全国妇女健身示范站点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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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站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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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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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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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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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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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健身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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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健身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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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活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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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区、市)妇联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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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区、市)体育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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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评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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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报送 妇女健身站点 通知
报:全国妇联、国家体育总局
贵州省妇联办公室 2010年7月5日 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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