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关于在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做好推选妇女干部工作的通知 |
| | 【发布时间】:2007-09-20 【发布人】:贵州妇讯 【部门】:办公室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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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黔民发[2007]44号 | |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民政局、妇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中“在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名额”的规定和《贵州省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中妇女参政的目标要求,以及民政部《关于努力保证农村妇女在村委会成员中有适当名额的意见》(民发〔1999〕14号),结合我省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实际,为充分发挥农村妇女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确保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妇女通过依法选举进入村委班子,进一步优化村委班子结构,提高村级领导班子整体素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推选农村妇女干部进入村委班子的政治责任 农村妇女干部是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推选农村妇女干部进入村委班子,是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现实需要,是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贵州的需要。各级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选农村妇女干部进入村委班子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推选农村妇女干部进入村委班子的政治责任感,抓住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契机,把培养农村优秀妇女人才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努力改善村委班子性别、年龄结构,提高村委班子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二、采取措施,努力提高农村妇女干部进入村委班子的人数比例 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认真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依法指导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各级妇联组织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有关女性进村委班子的法规政策,宣传农村妇女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形成有利于妇女参选参政的舆论氛围;二是各地在制定方案时,要将性别意识纳入政策轨道,让男女平等、男女和谐发展的先进性别意识成为决策主流。在换届选举中应当将女候选人的名额强调出来形成制度,为妇女参选参政提供政策支持。三是要举办各种培训。要加强对县乡干部和村委会选举工作指导人员的培训,增强他们的社会性别意识,提高他们对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举办农村优秀妇女、村妇代会主任、致富女能手培训班,为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妇女当选村委会成员创造良好的环境。四是要加强选举引导。在组建村选举工作机构、推选村民代表时,妇女要占一定比例。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村妇女自我推荐,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村妇女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把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年纪轻、有本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得到广大群众拥护的妇女选进村委班子。 三、加强领导,确保农村妇女干部进入村委班子的工作顺利进行 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做好推选妇女干部工作,是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民政、妇联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相互配合,建立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部门抓落实。要研究制定工作目标和措施,努力抓好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妇女干部的推选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发现和总结换届选举中推选农村妇女干部进村委班子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换届工作结束后,将有关经验和总结材料分别报省民政厅和省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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