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贵州省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黔妇儿工委办[2007]6号
对实施贵州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实行目标绩效考评的通知
省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
《贵州省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贵州省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两个规划”)于2001年9月以黔府发(2001)34号文颁布实施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两个规划”的实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通过对我省“两个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和接受了国务院妇儿工委“两纲”督导组的督导检查。从总体看,我省各级党政领导非常重视“两个规划”的实施并纳入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各地各单位工作的重要日程。但是,由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滞后,实施“两个规划”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和困难,尤其是与其它省区市和全国平均水平差距还很大。据监测统计,我省仍然有部分目标预计达标困难,仍然是影响全国达标的重点和难点省份。
根据黔府发(2001)34号文关于组织与实施中的规定,“各级政府要将“两个规划”的实施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主要负责人和部门主管负责人的政绩考核,实行目标管理”。为了强化政府行为,加大实施“两个规划”的力度,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从2007年起,我省实施“两个规划”情况将纳入省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进行专项考核。
省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一定要加强领导,按照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找准工作重点,健全各种制度,突出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优势,确保我省“两个规划”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实施“两个规划”考评办法(试行)
贵州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贵州省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目标绩效 考评 通知
贵州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4月28日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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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实施“两个规划”考评办法(试行)
为推进实施《贵州省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贵州省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两个规划”)的进程,从2007年起,对省各成员单位落实“两个规划”情况进行专项考评,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和分值
(一)领导重视(40分)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组织机构。明确分管领导,配备联络员、统计监测人员(10分)。
2.做到党组(党委)重视,召开有关会议,专门听取汇报,研究工作(10分)。
3.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纳入本单位的年度计划,做到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统筹安排、同步实施(8分)。
4.对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指标进行逐年分解,制定分年度达标计划(7分)。
5、有必要的工作经费(5分)。
(二)工作制度(35分)
1.要做到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全年工作总结,并按规定时间上报(12分)。
2.开展年度监测评估,有指标数据的成员单位每年3月底前将上一年度本系统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指标数据及工作简要情况报送省监测统计组(省统计局),无指标数据的成员单位报工作简要情况。由省统计局负责“两个规划”的监测统计工作,于6月底前完成省妇女儿童发展状况年度监测统计报告(12分)。
3.对实施“两个规划”的过程要收集、整理有关数据、资料和信息,建立档案(11分)。
(三)宣传、培训(25分)
1.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认真抓好“两个规划”的学习、加大宣传力度(15分)。
2.按要求积极参加国务院妇儿工委及省妇儿工委组织的有关培训和会议(10分)。
3.加强调查研究,掌握妇女儿童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二、考核评估办法
各成员单位须在省直机关目标办年底统一考评前,要对当年本单位实施“两个规划”的情况进行自查。省妇儿工委办与省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办将组织对各成员单位进行实地专项考评,根据考评结果,评定等次,将考评结果报省直机关职能绩效目标管理领导小组。
三、此办法未尽事宜,由省妇儿工委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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