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妇联工作任务设8个职能部、室。
(七)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所承担的妇女儿童方面的工作,督促检查《妇女发展纲要》、《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以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