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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列入贵州省人大立法计划调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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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开局之年。按照全国妇联“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尝试,制定出台家庭教育法规条例”的要求,为保障家庭教育立法工作顺利有序开展,2014年,贵州省妇联儿童部联合贵州大学法学专家教授召开了家庭教育立法工作座谈会,会上商定了《贵州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工作调研方案,成立调研组确定调研时间、调研方式、调研内容、调研提纲。      
       2014年7月调研组赴全省10个县区,17所中小学、2所幼儿园、4个社区和1个村寨开展家庭教育立法实地调研。调研围绕家庭教育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介绍、一对一访谈等形式倾听了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家庭教育相关部门、家庭教育从业人员、家长和学生对家庭教育立法的看法和建议。发放15750份问卷(学生卷4500份、家长卷9000份、从业人员卷2250份),按照10%的比例抽取样卷进行录入和问卷分析。于9月底完成17000字《贵州省家庭教育立法调研报告》和12000字《贵州省家庭教育立法调研数据分析报告》。
       10月13日,贵州省召开家庭教育立法工作座谈会。座谈会上,省人大内司委、法工委、省妇联有关人员及贵州大学法律专家就推进家庭教育立法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家教立法课题组负责人就全省实地调研和问卷调查工作开展情况和我省家庭教育立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行了阐述,提出了《贵州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基本框架体系并提交省人大内司委和法工委。11月,省妇联向省人大法工委提交了将《条例》列入2015年省人大立法调研计划的申请报告。在多方的努力下,2015年1月省妇联接到《关于印发,<贵州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贵州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计划>、<贵州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和<2015年省人大代表工作要点>的通知》(黔人常办通【2015】14号),由省妇联建议、省人大内司委、法工委提请审议的《贵州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经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主任会议原则通过,纳入贵州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计划调研项目,推动贵州省成为继重庆后全国第二个将家庭教育纳入立法规划的省区市。
        为充分认识家庭教育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提高推进家庭教育立法重要性的认识,发挥好妇联组织在推进家庭教育立法中的积极作用,省妇联将家庭教育立法工作作为2015年儿童工作的重要工作之一,积极拟定家庭教育立法工作计划,从提纲草拟、审定;草案起草;草案修改;草案报送等四个阶段进行,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推进立法工作进程,为《贵州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出台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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