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锦绣计划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
锦绣计划各成员单位:
根据2015年2月4日,贵州省锦绣计划联席会议精神,经各成员单位修改后,锦绣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对2015年工作要点进行了修改,现再次征求各成员单位的意见,各单位如无意见,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锦绣计划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
2015年2月15日
附件:
2015年贵州省锦绣计划工作要点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妇女特色手工锦绣计划的意见》(黔府办发〔2013〕42号)文件精神,推动我省妇女手工产业发展壮大,带动更多的妇女创业就业,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到2015年全省妇女特色手工企业和专业合作社达到1000家,重点培育30家优强企业和100家专业合作社;全省妇女特色手工产业产值达到15亿元;从事特色手工产业的妇女达到30万人。结合我省妇女手工产业发展实际,制定2015年锦绣计划工作要点。
一、加快推进妇女手工产业发展
一是培育手工骨干企业。结合我省“五大新兴产业”以民族和山地为特色的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围绕锦绣计划明确的刺绣、蜡染和民族服装服饰等妇女特色手工产业,培育一批具引领效应、有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的妇女手工骨干企业,在重点区域筛选20家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特色突出、成长性好、带动能力强、有发展潜力的骨干企业重点扶持,鼓励采取“公司+绣娘”、“公司+协会+绣娘”、“能人+基地+绣娘”等发展模式, 鼓励企业领办专业合作社的方式抱团发展、协作发展,鼓励特色手工艺品的开发及产业配套协作,引导妇女手工产业从分散生产向适度规模化、标准化生产。鼓励妇女手工骨干企业上市,力争有2家企业实现上市或挂牌。
(责任单位:省中小企业局、省政府金融办)
二是支持手工小微企业发展。实施“万户小老板工程”,以民族民间工艺品为重点,筛选一批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妇女手工创业项目进行重点扶持;发挥能工巧匠引领作用,鼓励“贵州名匠”、“贵州名创”和手工艺品小老板以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小企业创业基地(孵化园)建设,鼓励手工企业和能工巧匠进驻标准厂房;支持妇女手工专业协会、锦绣手工专业合作社以及其他形式联合体的发展, 以民族旅游村寨为依托,促进妇女手工产业集中连片进入市场;对面向民族地区的传统手工企业、合作组织、个体工商户及在城镇和农村开展民族传统手工生产的小微企业,给予一定生产和技改扶持。(责任单位:省中小企业局、省工商局、省民宗委、省妇联)
三是提升妇女特色手工创意设计水平。继续以妇女创新创业合作基金为平台,加大产品设计创新力度,为女性手工从业者承担的手工科技计划提供支持和指导,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特色手工创业方面的创新创业活动;支持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搭建创意设计公共服务平台,为入驻手工企业提供创意设计服务;支持本土设计团队——绝对贵州设计联盟及省内文化企业在手工设计方面与妇女手工企业在产品设计方面进行合作;命名一批妇女手工创意设计示范基地,发挥其创意设计的示范作用,不断提高妇女特色手工企业创意设计水平,提升产品品质和附加值,增加产品的竞争力。(责任单位:省文改文产办、省科技厅、省妇联)
四是加强妇女特色手工品牌培育,帮助妇女特色手工企业做好商标注册等有关工作,支持打造妇女特色手工品牌,扩大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责任单位:省中小企业局、省工商局)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培训绣娘1万人。整合资源,完成省政府2015年十大民生实事之一的“实施锦绣计划,培训绣娘1万人”的目标任务,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培训结构上普通妇女手工从者员占90%,高级人才培训占10%;一般短期培训标准要求为普通绣娘1000元/人,培训手工设计、营销、管理等高级人才2500元/人;培训内容为理论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强化培训实效。(责任单位:省妇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办、省中小企业局、省文化厅、省民宗委)
二是依托全省各级各类相关院校,大力发展手工职业技术教育和学历教育。积极鼓励和支持相关职业院校开设民族手工技艺学历教育,在相关院校相关专业增设妇女手工技能培训内容,培养一批民族手工工艺技能师资队伍,使学生毕业后同时取得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扩大妇女手工人才培养。(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旅游局)
三是整合培训资源。通过农民工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雨露计划.锦绣女培训”、中小企业星光培训、“绣娘科技致富二传手”培训、非遗传承人培训,结合产业发展用工需求,依托培训机构、手工企业、协会等,采取行业交流、专家授课、校企联合、现场指导、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妇女手工技能培训。组织手工企业和能工巧匠到浙江、福建、江苏、广东、四川、重庆等手工产业发达地区参观考察和学习交流。(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厅、省中小企业局、省农委、省妇联、省科协)
四是完善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体系,新增工艺蜡染工、手绣制作工、民间工艺品制作工、服装制作工等手工工艺工种,将其纳入政府职业培训补贴范围。在职业技术院校逐步建立民族手工业相关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鼓励、扶持特色手工从业妇女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全面提升培训质量。(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五是加强手工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在全省重点培育1至2家手工工艺技能大师工作室,并积极向人社部推荐,争取建成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进一步提升贵州手工工艺和锦绣计划的知名度,发挥大师工作室培养手工技能人才的示范效应。(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搭建妇女手工发展平台
一是搭借“中国贵州第一届国际民族民间工艺品文化博览会”平台,开展妇女手工技能比赛,展示绣娘才艺,宣传妇女手工产品,推动妇女特色手工等民族民间工艺品市场化、产业化、国际化发展。(责任单位:省中小企业局、省文改文产办、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局、省民宗委、省妇联)
二是与我省“100个旅游景区”工程建设相结合,鼓励支持妇女手工企业到旅游景区建实体店;在旅游宣传促销活动中,增加锦绣计划宣传;在有条件的旅游区、宾馆饭店、乡村旅游接待点、农家乐、旅游购物商店增加妇女特色手工专柜或销售区,加大妇女手工企业销售点的宣传力度,扩大妇女手工销售渠道,增加妇女特色手工产品销售。(责任单位:省旅游局)
三是鼓励手工工艺品网店和实体店销售相结合。依托贵州电子商务云建设民族民间工艺品网络销售和公共服务网络平台,为妇女特色手工产业发展服务;鼓励手工企业线上线下销售相结合。支持鼓励手工产品进入贵阳保税区。(责任单位:省中小企业局、省商务厅)
四是鼓励和支持妇女特色手工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种展览会、销售会和洽谈会,为参加企业免展位费及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帮助手工艺企业抢抓机遇,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程度。(责任单位:省文改文产办、省中小企业局、省商务厅)
五是在贵阳、安顺、铜仁、黔东南、黔南、黔西南等地,推进集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展览、收藏、培训、休闲文化旅游为一体的产业综合体建设,推动妇女特色手工企业入驻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产业综合体,实现妇女手工企业集聚发展。(责任单位:省文改文产办、省中小企业局)
六是支持手工创意设计公共服务平台或研发平台建设。(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七是适时召开妇女手工产业发展工作推进会和观摩会,总结交流妇女手工发展经验,促进手工产业发展。(责任单位:锦绣计划各成员单位)
四、加大金融税收等政策支持力度
一是对具有手工产业带动能力的企业,符合相关条件并申请成为扶贫龙头企业,享受3%的贷款贴息补助,参与妇女特色手工产业生产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可申请5%贷款贴息补助政策;(责任单位:省扶贫办)
二是在同等条件下给予妇女特色手工创业人员优先享受“3个15万元”政策扶持和妇女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扶持,支持一批成长型的绣娘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妇联)
三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减政、减负、减支”工作,依法贯彻落实针对全省月营业额未达3万元的纳税人营业税收减免以及给予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地税局)
四是继续以“惠小、扶中、助大”为主要目标,扩大民族特色产业税收试点范围和行业,最大限度地支持妇女手工企业的发展;(责任单位:省国税局)
五是着手编制“贵州民族民间工艺品产业发展规划”,制定系列扶持措施,探索建立民族民间工艺品产业发展基金。(责任单位:省中小企业局、省发改委)
五、加强妇女手工交流、宣传和督促检查
一是利用各大媒体加强对锦绣计划工作情况、妇女手工重点企业、典型人物、手工文化及手工产品的宣传。(责任单位:锦绣计划各成员单位)
二是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通报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督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锦绣计划各成员单位)
三是协助全国妇联、中央电视台做好《指尖上的中国》大型电视纪录片的拍摄。继续编制《锦绣之路》画册和《贵州妇女手工特刊》。(责任单位:省妇联)
四是建立锦绣计划联席会议工作报告制度。为将2015年工作计划落到实处,各成员单位于每季度最后一周将工作情况报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加强信息沟通,督促工作落实。对实施民生实事项目的成员单位,按照政府督查的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情况报告。(责任单位:锦绣计划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