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直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实施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要求,省妇联负责“健全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改革的牵头工作。省妇联党组高度重视,制定了“健全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举措及2014年的任务和措施。将通过实施蒲公英“家政创业小屋”、“锦绣计划”、巾帼示范基地建设、“妇女创业小额循环金”、“两癌”救助、复明扶贫、“母亲水窖”、"星火计划"农村妇女农科实用技术培训、农村留守妇女互助组建立等项目搭建关爱留守妇女平台。其中农村留守妇女互助组建立工作纳入对市州的年度目标考核。
会上,权益部就开展农村留守妇女互助组建立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地把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作为妇联工作重点,按照“妇女参与、妇联协调、各级联动”的方法,以县(市、区)为单位,引导建立起农村留守妇女互助组,大力弘扬“互助、友爱、诚信、进步”精神,指导互助组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服务活动,进一步促进留守妇女生产发展,增收致富,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提供生活困难帮扶,促进社会和谐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和精神文明建设。
会议明确每个市、州在2014年度至少抓一县(市、区)作为试点,每县需建立一个互助组。互助组“六有”标准为:一是有一个带头人,推选组织能力强、懂技术、热心妇女事业的妇女担任互助组组长,成为互助组的牵头人、致富路上的带领人。二是有一个活动场所,要有一个相对固定的互助组活动场所。三是有一份好的互助组的公共公约。四是有一本互助组成员花名册。五是有一套制度,学习交流、组织活动、扶贫帮困、跟踪督察制度。六是有一个互助帮扶对象,为互助帮扶对象提供仅术、信息服务,帮助其发展生产。各地可围绕生产互助型、生活互帮型、维权宣传型、文体娱乐型等类别,自主建立。
会议同时安排部署了2014年全省妇联维权工作。省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吴爱平在讲话中强调指出:各市、州妇联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联组织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工作,要把联系和服务广大妇女作为工作生命线,要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要多抓不可替代的工作”等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平安贵州、法制贵州建设的大局,以推进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妇女儿童维权服务能力为目标,以社区和家庭领域为工作着力点,推动进一步健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完善部门合作、社会联动的维权工作机制,构建集宣传、调研、培训、咨询、调解、救助为一体的社会化维权工作新模式,在全面深化改革、创新社会治理的新形势下,推动我省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