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组通过查看资料、与具体负责同志座谈的方式进行督导。经过实地查看资料和座谈,督导组的同志认为瓮安县妇联的信访代理制工作做得很扎实,妇女信访代理工作程序逐步规范,制度逐渐建立,工作方法有很大的提高,信访代理员队伍逐步扩大,档案的收集整理进一步完善。特别是瓮安县党委政府对信访工作高度重视,在全县实行了信访代理奖励制度,各级信访代理员完成一个案例给予奖励80元。这一政策有效地推动了瓮安县信访代理工作的开展。
陈梅副主席在肯定瓮安县妇联信访代理制工作取得的成绩后,也要求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注意收集好的典型案例,并结合妇联实际在做好信访代理制工作的同时帮助一些贫困的妇女得到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