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在关岭自治县妇联的引导下,来访妇女吴某要求与张某解除婚姻(同居)关系的家庭纠纷个案成为了我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的第一个案例。县妇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联系了顶云街道办事处妇联主席、顶云司法所所长与县妇联副主席龚泽一起,在顶云司法所调解室成功调解了当事人的婚姻家庭纠纷。
据了解,吴某与张某于2015年2月按农村风俗举行了结婚仪式,但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在同居期间,生育一名子女,张伟经常对吴某实施家暴,因双方感情不和,11月23日向调委会递交申请,要求解除双方同居关系并解决孩子探视权等问题。
调委会召集双方当事人及双方父母商谈此事,从法律、社会道德、夫妻感情、家庭责任等多方面与双方进行交流沟通,通过向当事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复做男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依法维护了女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