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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县妇联组织《反家庭暴力法》的学习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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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0 16: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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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服务
自3月1日起,《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为增强全社会反家庭暴力意识,县妇联抓住庆祝“三八”妇女节第106周年之机,加强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助推“平安威宁”营造氛围。积极倡导建立平等、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家庭暴力。参加此次学习宣传的有自治县委副书记明忠琴、自治县人大副主任吴丹枚、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程静、自治县政协副主席金丽华,39个乡(镇、办事处)妇联主席、县直各单位分管妇女工作的领导、县直机关妇委会主任;荣获2016年“三八红旗集体”、“三八红旗手”、“最美家庭”及慈孝贤等250人。县妇联主席易红珊宣读了《反家庭暴力法》,县委副书记明忠琴作了重要讲话并强调:全县要积极行动起来,认真做好《反家庭暴力法》的学习、宣传及实施。一是从源头上维护女性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二是大力宣传引导。结合开展“建设法治威宁·巾帼在行动”活动,组织“巾帼志愿者”队伍深入到乡镇、村、社区,面向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宣传《反家庭暴力法》。深入开展家庭文明建设,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最美慈孝贤”活动,引导家庭树立良好的家风。三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法》工作。继续加强与综治、法院、公安、检察院、民政、司法、卫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构建反家暴社会化维权网络,满足广大妇女儿童的维权和民生服务需求。
此次学习宣传活动共发放《反家庭暴力法》250份,为我县《反家庭暴力法》的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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