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妇女发展规划 (2016-2020年)和贵州省儿童发展规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提高公众对儿童权利和儿童事业的认识,激发公众参与儿童发展事业的热情。
2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加大对家庭教育事业财政投入以及购买服务的力度,均衡家庭教育资源配置,保障家庭教育工作获得必需的财力支持,基本满足普惠性的家庭教育公共服务需求。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推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构建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办好家长学校,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通过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广泛开展特殊困境儿童群体家庭教育支持服务和关爱帮扶。
3为儿童成长提供良好家庭环境。倡导平等、文明、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鼓励父母与子女加强交流与沟通。预防和制止家庭虐待、忽视和暴力等事件的发生。政府部门、司法执法机关、社会团体介入处理家庭纠纷过程中,注重为儿童营造健康的家庭生活氛围。
4保障儿童闲暇、娱乐、睡眠、体育锻炼时间。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坚决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的落实。
5保障儿童的参与和表达权。重点在学校、儿童之家等公共服务机构中推行将儿童参与纳入儿童事务和儿童服务决策过程、吸收儿童代表参加和听取儿童意见的制度。家长和学校创造条件,鼓励儿童参与力所能及的社会事务、社会公益活动、环保活动。
6创造益于儿童身心健康的文化环境。鼓励制作和传播有益于儿童健康成长的信息,鼓励创作和提供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作品。鼓励科研机构和科技团体开展儿童科学知识普及活动。严格审查儿童图书、报刊、影视、动画、节目等作品。严格查处传播淫秽、色情、暴力、凶杀、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出版物及儿童玩具、饰品等。严格控制不适合儿童收听观看的广播影视节目在大众媒体播出。开展各种儿童文体活动,丰富活跃儿童文体生活,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7规范与儿童相关的广告和商业性活动。禁止母乳代用品广告宣传,规范与儿童有关的产品(服务)广告及烟酒广告播出。规范和限制儿童参加商业性演出和活动。
8创建儿童健康上网的环境。在公益性文化场所和儿童活动场所建设公共电子阅览室,为儿童提供公益性上网服务。社区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对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推行绿色上网软件,加强对互联网不良信息的监控和治理,净化互联网环境。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检查和监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严格实行消费者实名登记制,并在显著位置设置儿童禁入标志,不得允许儿童进入。加大对“黑网吧”的打击力度。家庭和学校加强对儿童上网的引导,防止儿童沉迷网络。
9净化、优化校园周边环境。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确保校园安全。加强对校园周边商业网点和经营场所的监管,严禁在校园周边200米以内设置营业性游戏厅和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校园附近严格按规定设交通警示标志和安全设施,派民警或协管员维护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
10加强儿童活动设施场所建设和管理。将儿童活动设施和场所建设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增加彩票公益金对儿童活动设施场所的投入。加大对农村地区儿童活动设施、场所建设和运行的扶持,确保“儿童之家”有效运行。增加社区图书馆和农村流动图书馆数量,公共图书馆设儿童阅览室或图书角,有条件的县(市、区、特区)建儿童图书馆。为“农家书屋”配备儿童图书。规范儿童活动设施、场所的管理,各类文化、科技、体育等公益性设施和场所对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
11推进儿童服务体系现代化。重点加强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和社会组织培育。大力加强儿童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完善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政策措施,培育从事儿童发展事业的社会工作人才和社会组织。
(六)儿童与法律。
主要目标:
1保护儿童的法规规章和法律保护机制更加完善。
2依法保障儿童获得出生登记和身份登记。
3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趋势得到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合理。
4中小学生普遍接受法治教育,法治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5预防和打击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禁止虐待、遗弃、拐卖儿童,禁止对儿童实施一切形式的暴力。
6禁止使用童工(未满16周岁)和对儿童的经济剥削。严禁利用儿童进行乞讨。
7依法保护儿童的合法财产权益。
8保障儿童依法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9预防儿童违法犯罪,降低未成年罪犯占刑事罪犯的比重。
10加强对儿童的司法保护, 依法审理涉及儿童的案件。
策略措施:
1继续完善保护儿童的法规规章体系。加强保障儿童权益的立法调研,健全儿童福利法规,推进禁止未成年人吸烟饮酒、禁止未成年人进入不宜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未成年人监护、促进家庭教育等的地方立法。增强儿童保护法规规章的可操作性。
2开展法规政策儿童权益审查工作。注重从儿童权益角度审查和评估法规、政策草案,在立法和政策制定过程中保障儿童权益。
3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宣传形式,采用多种渠道和手段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家庭、学校、党政部门、社会各界、儿童本人保护儿童权益的法治观念、责任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机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提高儿童的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4完善和落实儿童出生登记制度。贯彻落实《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完善出生登记相关制度和政策,简化、规范登记程序。解决好收养、非婚、事实婚姻、计划外生育儿童出生落户登记问题。
5推进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倡导男女平等先进理念,开展女孩关爱行动。制定计划生育女孩及女孩家庭扶助保障政策,提升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发展能力。加大打击“两非”力度和“两非”案件曝光力度。
6保护儿童人身权利。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强奸、拐卖、绑架、虐待、遗弃等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和组织、胁迫、诱骗儿童犯罪的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利用儿童进行扒窃、乞讨、卖艺、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性侵女童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男童免遭性侵犯。建立受暴力伤害儿童问题的预防、强制报告、反应、紧急救助和治疗辅导工作机制。整合资源,探索建立儿童庇护中心。依法保护儿童的隐私权。
7强化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建立健全监督惩罚机制,严厉打击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对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劳动或危险作业。将用人单位遵守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禁止使用童工作为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对餐饮、服务、建筑等行业开展定期不定期专项检查。
8加强儿童财产权益保护。依法保障儿童的财产收益权和获赠权、知识产权、继承权、一定权限内独立的财产支配权。
9完善儿童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体系。适度扩大儿童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