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在铜仁召开全省“苗圃工程”项目试点工作推进会,目的是总结近年来我省“苗圃工程”试点项目工作成效,提升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服务水平,切实推进《贵州省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目标任务进程。上午,与会同志集体参观了铜仁试点的五个服务阵地,刚才,相关市州分别交流了“苗圃工程”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育龄家长发表感言,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的同志发了言,他们都说得很好,充分说明了开展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实施“苗圃工程”的重要意义和取得的社会成效。受副省长、省妇儿工委主任魏国楠同志的委托,下面,就如何进一步抓好“苗圃工程”,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0-3岁儿童早期综
合发展的责任感
0-3岁是儿童大脑细胞、神经元联系最旺盛、可塑性最强的时期,大量科学研究证明,0-3岁婴幼儿的心理、智力等健康发展,对其一生的成长都具有重要作用。美国、英国和日本等国家分别提出“先行计划(EHS)”、“良好开端计划”和“乳婴教育计划”,将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纳入政府民生工程。我国素有“三岁看大,七岁看老”之说,中国政府将“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纳入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实施内容。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首次将“幼有所育”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明确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学前教育领域也是如此,在初步解决“能不能入园”后,“入好园”“好入园”成为人民群众新的期待。近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还颁发了《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关于学前教育的文件,对新时代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由此可见,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对于提高人口素质、增强国家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为探索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工作机制,促进儿童健康发展,省妇儿工委办在铜仁、遵义、六盘水、安顺、黔南等5个市州开展了“苗圃工程”试点项目。从全省各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来看,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意识逐步增强,护苗育苗氛围日益浓厚,儿童保健业务深入开展,早教人才倍受青睐,以幼儿园、医院和社区为阵地的的跨部门合作机制初步形成,试点工作由点成线,并以网状态势在全省铺展开来。可以说,我省在探索儿童综合服务体系工作中先行先试,已取得了明显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得益于妇儿工委办的统筹协调和各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在此,我代表省妇儿工委向为关心支持“苗圃工程”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是我省学前教育的一块短板,2016年国家“两纲”中期评估督导组在我省督导时对此提出了专门要求。从我省当前具体开展情况来看,儿童早期综合服务还存在许多资源性困扰和机制性障碍等问题,如资源投入有限,覆盖面不够广,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儿童机会不足,评教标准缺少,评教机构缺失,监管机制缺位,以及3岁以下儿童的公共幼托教育明显不足等等,这将是我省儿童事业发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需要攻克的重点和难点,我们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将这一民心工程抓好抓实。
二、把稳方向盘,打好组合拳,构建家庭、社区、机构“三位一体”婴幼儿护理照料社会化服务体系
家庭是3岁以下幼儿养育的主体,家长承担着照看和养育孩子的主要责任,儿童综合发展要列为政府重视、社区参与和关注的重要内容,政府要将家庭育儿列为民生大事、民生难事和民生好事给予支持。要树立“政府引导、家庭为主、多方参与”的工作理念,建立健全托育服务工作管理机制,补齐儿童学前教育短板,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家庭科学育儿的氛围和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加强政府引导,鼓励创办托幼服务。在全面两孩的政策背景下,促进0至3岁托幼服务发展,对于提升家庭生育意愿、释放妇女生育潜力、促进妇女公平就业和社会和谐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托育服务的需求,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认真执行《贵州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卫健、教育、民政等部门要深入研究,密切配合,大力推进0至3岁托幼服务发展。一是要加强顶层设计,参照《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出台指导意见,以幼儿园和社区为依托,为0至3岁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指导,大力发展公益性、普惠型儿童综合发展社会组织,加大对家长科学育儿的指导力度。二是要制定托儿所准入标准和规范,对0至3岁托幼机构的场地、设施、师资、卫生、消防安全等提出明确要求。三要积极探索建立公共财政支持、社会参与、家长合理分担成本的共建机制,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发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托幼机构。要鼓励以社区为依托建立日托机构,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建设儿童日间照料设施,例如:桐梓县公安局为让警察安心工作,创办了“警娃之家”,在省工会的鼓励支持下,省移动公司等企业开设了针对职工子女的托幼服务。另外,在实施“苗圃工程”项目中,铜仁市博来思幼教园、遵义市世纪方舟幼儿园等民营机构都开设了托幼服务,铜仁市实验幼儿园、市人民医院等公立单位开展了儿童综合服务实训基地,这些做法都很好。
(二)加强资源整合,坚持公益普惠导向。据全国首个“二孩家庭日”公布的数据显示,73.4%的祖辈是孩子的主要带养者,但在祖辈带养中,有48.1%的祖辈是处于“无可奈何”带养的窘境,而在一些低收入地区或家庭,早期教育意识淡薄、方法不当甚至缺失,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的早期综合发展令人堪忧,这些与社会未来发展需求形成了矛盾。“苗圃工程”必须坚持公益普惠方向,充分整合公共教育、卫生和社区资源,努力构建以社区为依托,面向家庭,指导家长的婴幼儿早期综合服务体系。要将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融入社区儿童之家阵地,纳入社区建设工作内容,列为幼儿师专学生实训基地。如铜仁市碧江区广场社区将“苗圃工程”纳入社区建设内容,大力开展免费体检、专家讲座、亲子活动,利用社区“一核为主,多元共治”智慧平台,开辟“苗圃工程”专题公众微信号,每天向育龄家长发送一条“家教微语”,让家长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儿童早期教育服务;遵义市汇川区妇儿工委和卫健委向社区育龄家庭免费发放《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咨询卡》和《家庭教育知识读本》;六盘水市面向农村贫困适龄家庭开设了“流动早教中心”和 “义诊流动关爱服务站”,黔南州开展的“儿童公益故事会”等等,这些做法有力地解决和推动了社区0-3岁散居散养儿童家庭教养难,早期教育意识淡漠、方法不当甚至缺失的社会问题。
(三)要打破行业壁垒,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苗圃工程”是一个多部门参与的跨部门行动,因此要根据各地实际,明确一个单位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建立托幼一体、协同监管的工作体系。当前,国家还未正式出台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相关实施意见,为推进这项指标,各级妇儿工委办主动牵头,以项目化的方式开展了“苗圃工程”试点。下步,在推进工作中,各地政府要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实际工作需要,明确一个主抓部门,其它各相关部门搞好配合,建立健全部门合作机制,条块同心,形成合力,确保我省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有序推进。牵头部门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和解决“苗圃工程”实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儿童保健和早期综合教育是儿童综合发展的两项重要内容,作为主管这两项业务的卫健、教育部门要建立合作机制,经常组织保健、早教专家开展业务交流活动,努力提升儿童综合服务水平。例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可请保健院的专家给学生上课,幼专的学生也可以到妇幼保健院见习等。另外,要确定专门评价机构,建立以评促建、奖惩结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苗圃工程”专家组的指导评估作用。
三、瞄准关键点,把好质量关,将“苗圃工程”建成科学规范、家长放心的民心工程
0-3岁的婴儿,是社会“最柔软”的群体,各项服务最为敏感和艰巨,安全质量尤为关键。因此,要以“促进发展、规范管理、保障质量”为核心,遵循“规范引导、加强监管、优化服务”原则,建立健全工作管理机制,努力构建0-3岁儿童综合发展服务体系。
(一)制定行业发展标准。要以规范的行业管理标准对托育服务机构进行管理,让孩子们享受更多、更好、更专业的照顾。国家卫健委已出台了《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和《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创建标准》,省卫健委也出台了《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创建方案》,希望各保健机构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创建优质服务基地,抓好儿童保健工作。当前,我省贵阳市妇幼保健院已创评为国家级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基地,六盘水市和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已创评为省级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基地。刚才,安顺市妇幼保健院的负责人交流了在实施“苗圃工程”如何为儿童搞好保健服务的工作经验,希望其它保健机构积极开展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儿童保健水平。早期教育是儿童综合发展的重要内容,但至今还没有行业发展标准,希望省教育厅在草拟《贵州省儿童早期教育服务规划(2020-2025)》时,要重视儿童发展的综合性、科学性和安全性,制定符合贵州实际的发展规划,创先创优创出贵州特色。
(二)重视专业人才培养。从教育厅与省妇儿工委办调查了解的情况来看,不论公立幼儿园还是私营托幼机构,都严重缺少早教专业老师。我省现有幼儿师专5所,开设了早教专业的学校有4所,即使最早开设早教专业的贵阳幼专,截止当前所毕业的学生也不足200人,全省每年招收的早教专业学生还不足400人,铜仁、毕节等幼专招收的早教专业学生至今还未毕业。从早教专业的学生就业情况来看,由于早教专业的教师资格认定主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颁发的育婴师证,导致有的地方在招聘幼儿园教师时只认幼教专业,早教专业毕业的学生就不能顺利进入公办幼儿园任教,虽然民营幼儿园有需求,但求稳的职业发展心理导致早教专业在招录时受到影响。为此,希望各地相关部门要与时俱进,在制定政策时为早教专业毕业的学生亮明绿灯,推动早教事业顺利发展。各幼儿师专学校要抓好早教人才就业情况调研,根据市场需求制定早教人才培养计划,解决供需矛盾,在抓好早教在校学生培养的同时,积极探索开展针对在岗人员的短期技能培训,为“苗圃工程”可持续发展培养和提供人力资源,保证0至3岁托幼机构的保育人员都能持证上岗。
(三)加强部门监督管理。当前,我省托育服务供给能力严重不足,社会托育服务机构质量参差不齐,存在托育服务机构在工商、民政注册后,后续工作无人监管的现象。这为托幼工作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监督托育服务机构以提高服务质量为前提,保证食品、消防、监控等安全要求,符合相关行业标准,教育、卫健委、工商、食药监、民政、住建、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对所辖区域的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服务机构进行摸底调查,对不符合规定的儿童服务机构要坚决清理和整顿,决不手软。对新建的儿童服务机构,要做到提前指导、服务到位、积极推进,不断加强过程监管。
(四)统筹扩大工作范围。加强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是《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和《贵州省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的重要指标之一。虽然我省相关市州已实施了“苗圃工程”试点项目,但离全面普及的指标任务和人民的需求还有很大差距。为确保2020年我省儿童发展规划顺利达标,各级政府必须强化主体责任,将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统筹推进。还没开展儿童早期综合服务的市州,推进会后要抓紧谋划,制定方案,将这项工作纳入明年的重要内容,奋力直追。已实施“苗圃工程”项目的市州要以这次推进会为新起点,认真制定下步工作计划,扩大工作范围,确保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同志们,儿童是家庭的希望,是社国的未来。儿童早期发展是“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让我们重视和支持护苗、育苗工作,共同为儿童健康快乐成长保驾护航,为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