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国妇儿工委办通字〔2021〕5号)和《关于印发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国妇儿工委办字〔2019〕3号)要求,经逐级推荐和评选,省妇儿工委办公室组织召开实施两纲先进评选推荐会议,推荐评选贵州省“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和个人”建议名单,经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初审合格,并报省妇儿工委领导同意,现将拟推荐名单进行全省公示。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属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拟推荐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3个)
贵州省妇联宣传部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
贵州遵义市教育局党建办公室
拟推荐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个人(6个)
杜 鸿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二级调研员
张建明 贵州省就业局技师
刘文燕 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党办三级主任科员
李朝磊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级主任科员
仝 熠 贵州省铜仁市统计局商贸劳资服务业统计科工作人员(管理岗九级)
王梅青 贵州省黔东南州社会福利院养育部部长
公示时间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12日。
受理电话:0851-86892098 0851-86573350
受理邮箱:gzfegwb@126.com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山林路2号新群团大楼妇儿工委办1211室
贵州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