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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妇联】“两法两条例”宣贯之【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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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是人生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第一任老师。好的土壤能栽培起参天大树,好的家庭教育才能塑造出健全品格。

为帮助我省家长群体能够科学掌握家庭教育的常识与方法,主动承担起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和义务,主动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贵州省妇女联合会与贵州广播电视台教育事业部邀您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贵州省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促进依法家教的相关法律条例。

在如何正确育儿这件事上,家长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要解决教育难题还是需要家长们学习科学的教育方法并发掘出适合自己孩子的教育方式,才能尽快走出教育困境,从根本上缓解家长和孩子的焦虑。

本期学习:

《贵州省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第十二条(全文)

父母或者其他家庭成员应当以身作则,尊重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能力。

父母或者其他家庭成员应当根据未成年人成长规律,对未成年人进行爱国主义、理想信念、社会公德、家庭美德、遵纪守法、生活技能、安全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和有目的、有意识的行为影响,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形成优良品德、健康人格和良好行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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